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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直接参与“征信业务”了……好?坏?

长远看来,百行征信的“收编”,对于征信行业的发展,是坏还是坏呢?

被视为个人征信乱象终结者的“信联”揭开面纱。5月23日,全称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的“信联”正式挂牌,对早前市场热议的多个方面都做了明确,如给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立下“四不原则”,并提出8家市场机构将不再直接从事个人征信业务,通过百行征信实现信息共享,剑指信息孤岛问题。在业内人士看来,百行征信只是一个起点,市场还需要一套组合拳,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
采集信息“四不原则”

此次百行征信明确表示,回归“独立第三方共享债权人掌握的个人债务信息,以防范信用违约风险”的个人征信本源,厘清个人征信与数据服务、风控服务的界限,从根本解决个人征信的发展方向和市场规划问题。

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遵循“四不原则”,即不经信息主体同意不采集,与个人信用状况无关的信息不采集,不符合客观公正的产品不推出,与信用无关的场景不应用。百行征信相关人士表示,在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和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,提供个人征信产品服务,同时挤压网上虚假诈骗信息、倒卖个人信息的生存空间。

应该说,自2017年夏天信联的架构雏形初现,到今年1月初,央行受理百行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,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就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。此前一些机构在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上存在不规范现象,侵犯了用户隐私权,遭到业界痛批。

而催生百行征信的一大原因也正是对信息安全的考虑。百行征信是由央行牵头组建的国家级网络金融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,将把央行征信中心未能覆盖到的个人客户金融信用数据纳入。主要股东名单中,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%,包括芝麻信用、腾讯征信、深圳前海征信、中诚信征信在内的8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均持股8%。

8家机构不直接参与业务

百行征信的使命还包括打破此前机构之间“各自为阵”的格局。据了解,百行征信成立后,8家市场机构将不再直接从事个人征信业务,而作为百行征信的主要股东,通过百行征信实现信息共享,共同参与个人征信市场。

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,市场对百行征信的最大期待,就是解决信息孤岛问题,真正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,从而根本上缓解多头借贷、信息乱象等一系列隐患和问题。

此前,机构间信息基本互不相通,进而导致没有被统一收录、散落在民间的许多个人负债信息成为一些机构利用的对象。近年大爆发的现金贷、消费金融等就是一个例证,过度借贷、重复授信、过高息费等问题“恶浪滔天”,借款人多头借债,拆东墙补西墙的“共债”风险也愈发严重,欺诈性行为防不胜防。

“百行征信将体现互联网金融整顿的成果,实现个人负债信息的数据交换和共享,全面、真实地展示借款人的整体杠杆水平和风险状况,有利于形成互联网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。”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道。

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百行征信开业仪式上还表示,作为市场化经营的个人征信机构,百行征信必须按照金融监管要求,依法合规地开展个人征信业务,让良好的信用记录转化为红利,使信息主体享受到“守信受益”带来的优惠和便利。

多项业务细节待明确

不过,百行征信还有一些细节并未得到明确。例如目前持有股份的8家机构体量不一,占有数据也不一,且对于个人信用评价的模型算法不太相同,因此统一的标准十分关键。

易观分析师田杰对北京商报记者介绍,在信用信息采集方面,一般是采集原始信贷数据数据,会有统一的数据报送格式,例如央行就有统一的V1、V2报送格式,这个一般是数据采集机构制定。对于百行征信而言,还应该公布信贷机构的接入模式、接入条件以及通过什么合作方式约束各机构上报真实数据。

薛洪言进一步表示,信息采集是百行征信发挥作用的逻辑起点,但信息采集是个长期和持续的过程,对百行征信而言,需要两条腿走路:一方面理清信息采集的边界和流程,及与其他大数据公司信息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等;另一方面是基于现阶段的数据基础,同步开发个人征信服务产品,并在市场推广使用中迭代更新,百行征信的价值,终究要在征信服务和产品上体现出来。

“当前个人征信领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,还涉及到信息保护立法、居民信用意识提升等更高层面的问题,百行征信只是一个起点,市场还需要一套组合拳,有很长的路要走。”薛洪言说道。

来源:北京商报 / 记者:程维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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